东方律师事务所原名北京市西城区法律顾问处,是改革开放之初, 北京市司法局在东城、西城、崇文、朝阳、海淀等五城区设立的五大国办法律顾问处之一。1988年,西城区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北京市西城律师事务所;1992年,正式定名东方律师事务所;1995年,完成由公办所向合伙所的转变。